这两年,我多次到西部地区调研。所见所闻,使我对“生态建设”的提法产生了质疑。
我到甘肃民勤县调研时,看到他们在大力抽地下水种树,这种做法是很不科学的。由于当地的来水被上游的绿洲掠夺,民勤县旁边的青土湖已经消失,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结果水越抽越少,树越种沙化越严重。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西北的其他地方。一些地方的群众总结道:“人进沙进,人退沙退。”
这些做法,显然都是“建设生态”的误导所致。一些地方,不是努力认识在当地自然条件下天然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去保护、恢复或修复天然的生态系统,而是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不但造成资金和劳力的浪费,甚至事与愿违,造成新一轮的生态伤害。有些地方,把生态建设与植树造林当成同义语,把盲目提高林木的覆盖率作为生态改善的指标。但是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区,其自然本底是草原生态系统,应该退耕休牧还草,而不是退耕还林。
人与自然不应是相互对立、相互抵抗的关系,而应是相互依存、相互和谐的关系,人与洪水必须和谐相处、人与沙漠必须和谐共存、人与河流必须和谐发展。
因此,我与沈国舫院士、刘昌明院士前不久联合建议,在中西部干旱地区,宜逐步将“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改为“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与改善”。因为,生态不是“建设”出来的,而是在认识其规律的基础上加以保护、修复和改善。
(作者为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