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日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又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防止群众利益受损”。高等院校是培养高层次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高教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级领导关切的热点问题。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作为同时承担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等多项功能、与西部军民健康福祉密切相关的单位,认真贯彻胡总书记重要思想,大力推行“阳光治校”实践活动,确保了院校建设科学发展、育人质量不断提高,探索了高校阳光治理、公正用权、反腐倡廉的新路子。
“阳光治校”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积极探索
第四军医大学推行的“阳光治校”实践,就是遵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按照公开透明、群众路线的原则管理学校事务,以重大校务公开为途径,以阳光用人、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育才等系列阳光工程为突破,结合教风、研风、考风、医风和领导干部作风等“五风”建设,广泛开展阳光施教、阳光行医、阳光学术、阳光财务、阳光交往等活动,构建党委阳光决策、机关阳光操作、基层阳光运行、个人阳光发展的格局,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对重大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建校氛围,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阳光用人。在重要干部晋升使用、高级人才遴选推优、重大项目领衔人评选推荐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岗位、条件、对象、程序、结果“五公开”。开展师团职干部晋升公开评议,公派留学生、硕博连读生、推荐免试生选拔公开答辩,教研室和科室主任公开竞聘等活动,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百人评议团”现场听取述职、投票形成意见,报党委按程序审批,从而净化干部任用风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阳光育才。开展精品教员和学习标兵评选、教员学员双向测评等活动,组织广大教员认真贯彻党和军队教育方针、实行阳光施教,引导广大学员树立阳光追求、阳光才学、阳光体魄、阳光心灵等理念,促进教学相长,在全校形成虚心向学、潜心求学、精心治学的浓厚氛围。同时在招生录取、课题资助、评功评奖、毕业分配等环节坚持公开标准、公选推优、公示结果,减少人情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阳光基建。严格校园基本建设和营房管理等工程领域的审查监管,建立优质企业库和企业“黑名单”库。在大项工程的立项、设计、预算、招标、监理、验收、审计、付款等关键环节上,坚持信息全程公开,进度全程通报,开支全程透明,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确保“大楼盖起来,干部不倒下”。
阳光采购。在仪器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后保物资采购上,采取预报审查、集中招标、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办法,全程接受纪检审计部门和专家代表监督质询,采取用公务卡等现代技术手段计价、结算、审核、支付的路子,节约采购成本,堵塞各种漏洞,提高军事经济效益。
经过三年的实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全校人员的共识共行和价值追求。“阳光治校”为学校提供了科学发展的新抓手,创造了公正用权的新机制,构筑了反腐倡廉的新防线,推动了民主建设的新发展,带来了风清气正的新气象。具体表现为,阳光理念全面普及,重大校务公开透明,利益分配公平公正,经费开支大幅压缩,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人际交往健康纯洁。全校上下心齐气顺,幸福指数不断提高,育人工作强势推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以全优成绩通过总部教学评价并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科研基金课题和论文领全国医科院校之先,连续获得5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圆满完成抗震救灾、国庆60周年三军女兵方队组训受阅、上海世博安检、广州亚运“三防”、博鳌论坛和索马里护航医疗保障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为军队和国家赢得了荣誉。
“阳光治校”的实践有广泛的意义
胡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百年时指出,“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第四军医大学“阳光治校”的特色实践具有普遍借鉴意义,不仅对高校、而且对各类机关和社会团体贯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思想均有启发和示范作用,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也具有积极意义。
“阳光治校”顺应现代民主潮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要求之一”。在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基层单位,完善民主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倡导阳光理念,实施阳光治理,完成依靠群众办校治学从制度化层面到自觉意识的文化层面的提升,不仅是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需要,也是丰富、发展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阳光治校”以尊重和保护群众的知情权为法理依据,以培育和扩大基层民主为着力点,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学员招生分配、大额经费开支、大项工程建设、大宗设备采购等群众高度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事务摆到桌面上,置于阳光下,纳入监督中,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能透明纯净,有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符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趋势。
“阳光治校”凸现以人为本理念。胡总书记指出,“要注重更新教育观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教育科学作为社会科学和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寻与思考。爱因斯坦早在《论教育》中就提出,“学校应该永远以此为目标:学生离开学校时是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高等院校“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要以学生和老师为本。对学生,至少要引导和保证他们树立阳光追求,锻炼阳光体魄,积累阳光才学,塑造阳光人格;对老师,就是要充分尊重他们的特点和意愿。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和专家教授,往往更具理性的怀疑精神、科学的辨析精神、勇敢的批判精神,更尊重科学实验和客观事实,对社会政治包括本单位的领导管理有着独到见解、独立理念和独特诉求,他们思维活跃、思想解放,民主意识浓、参政意识强,对贯彻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思想,有着更为积极的需求和强烈的愿望。“阳光治校”就是要借助公平竞争、公共决策、公开监督,最终实现个人发展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正,从根本上激发和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和满足师生员工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让人人都拥有美好的希望和阳光的未来。
“阳光治校”彰显我党开放品格。列宁曾指出,“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开放性是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基本规律,是政党、军队和社会团体维持新陈代谢、保持自身活力、永葆发展进步的必备条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改变着人类社会,“去神秘化”和“透明化”成为最显著的时代特征,必然要引发国家、政党、军队的行为模式改革创新,也对其开放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大挑战。“阳光治校”紧扣时代特征、适应时代主题,倡导信息公开、信息共享,自觉破解人们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猜疑和误解,积极消除认知上的盲区、沟通上的断带、制度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缺位,是对我党开放性品格的继承和发扬。从具体实践看,“阳光治校”遵照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原则,对高校事务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与时俱进地创新管理机制,兼顾最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和多元主体的权益诉求,形成海纳百川、兼容并包、共进共荣、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就是对无产阶级政党开放性品格这一优秀基因的继承和彰显。
“阳光治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有阳光就有阴影,曾被视为“象牙塔”的高等院校,腐败问题也时有发生。据统计,高校职务犯罪中多发在财权、事权集中的环节。除共性的人事任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政类腐败和经济类腐败行为外,还有具有高校特点的学员招生录取、毕业分配、考试过级等行业类腐败,以及近年来备受诟病的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学术失范等学术类腐败行为。阳光是腐败的克星,暗箱是犯罪的温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基本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深刻总结。“阳光治校”是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党的机体,坚强党的领导的有效机制,推行“阳光治校”就是为党员干部建立起教育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
“阳光治校”激发群众创造活力。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唯物史观是党执政理论的哲学基础,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能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真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取决于历史观和价值观,又映射出历史观和价值观。“阳光治校”坚持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师生员工主体地位统一起来,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管理基层事务,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共享发展成果,激发最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引导他们凝神聚气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院校工作中的根本体现。我们要时刻警惕和自觉克服英雄史观和精英本位观,真正树立群众路线的观点,把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继承好发扬好。
让阳光之歌在全社会唱响
“阳光治校”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思想的特色实践和成功探索,它以教员学员为主体,以培养人才为主旨,以精神塑造为主线,内容涉及校园各类人员,贯穿教学活动始终,覆盖高校各项事业。第四军医大学广大师生员工在“阳光治校”实践中,自觉结合实际探索创造,又相继推出了阳光治院、阳光治系、阳光治科、阳光治队、阳光治所等活动,将“阳光治校”不断推向纵深。实践证明,阳光治理有着广阔前景,只要有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强力推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创新实践,就一定能够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和群众检验的辉煌业绩。
“阳光”与“黑暗”相克相成,共生共存,其相互斗争、相互依存的关系将长期存在。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触动一些利益群体的神经,因而加强各行业的阳光治理任重道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中央的既定决心和重要原则,需要全社会各行业认真践行、大胆尝试,也需要各级党委的肯定鼓励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今年“七一”,胡总书记再次告诫全党,要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中国革命建设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反之,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遭到挫折。只有站在为最广大群众谋利益的立场上,才能获得不竭的前进动力和战胜各种困难的勇气。贯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思想,加强各行各业的阳光治理,就是要顺应群众呼声和民主诉求,通过教育引导、活动渗透、制度规范、氛围营造、风气净化,铲除腐败土壤,形成以崇尚廉洁、公正清明为特质的高尚精神和正确价值观,形成有利于廉洁从政,公正用权的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
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民主法制的改革进程滚滚向前,只要我们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阳光理念、培育阳光精神、营造阳光氛围,加强阳光治理,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其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就一定能够不断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就一定能够拥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阳光未来! (第四军医大学政治委员 戴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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